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校縱向科研項目的管理,保證項目研究工作的順利實施,提高項目研究質量,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縱向科研項目是指由國家各級政府部門及其指定的單位或機構統一組織申報或招标,納入各級政府部門科技、社科研究計劃的項目。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三條 科學技術處、社會科學處是學校科研項目管理部門,負責項目的申報、實施、結項(驗收)、檔案整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項目基層管理單位監督縱向項目的過程管理及經費的使用。
第四條 各學院等二級單位是科研項目的基層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科研項目的管理工作,監督項目經費的合理使用,協助學校相關部門對本單位承擔項目開展過程管理,并為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條件保障。
第五條 學校财務部門按照項目預算及其有關制度,負責項目經費的會計核算工作,協助科研人員編制經費預算、決算。
第六條 學校審計部門負責所需項目結題驗收經費的專項審計工作,監督項目經費的使用。
第七條 項目負責人對項目的實施、完成負有直接責任,對經費使用的真實性、規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負責。
第三章 項目申報與立項
第八條 學校科研項目管理部門根據國家和地方各級科研項目主管部門發布的各類項目申請通知、招标指南及其它相關信息要求,通過官方網站等方式及時公開發布項目申請公告。
第九條 對于自由申報的項目,符合申報條件者均可通過基層管理單位進行申報;對于有指标限制的項目,科研項目管理部門根據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确定指标,各基層管理單位組織推薦,科研項目管理部門組織專家評審,或報學校學術委員會進行篩選。
第十條 學校鼓勵跨學科、跨機構、跨行業協作攻關,聯合申報國家級、省部級重大、重點項目,鼓勵學術創新、技術創新、文化創新,大力推進社會服務工作。
第十一條 項目批準通知下達後,項目負責人應在規定時間内按照相關要求填寫項目合同書(項目任務書、項目協議書)等材料,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交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立項。
第四章 項目過程管理
第十二條 項目一經立項,項目合同書(項目任務書、項目協議書)等材料即具有約束效力。項目負責人、項目組成員及項目合作單位均應嚴格遵照相關規定開展研究工作。
第十三條 項目負責人對科研項目實施負直接責任。項目組應嚴格按照項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項目合同書(項目任務書、項目協議書)的要求開展研究工作。
第十四條 項目組要合理使用經費,确保項目進度和研究質量,确保項目經費使用的真實性和規範性,并對科研成果的真實性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國家有關部門和學校的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 因項目研究需要,項目負責人可根據相應項目管理辦法對項目提出變更申請,經二級管理單位審核批準後以書面形式報學校科研項目管理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六條 學校科研項目管理部門負責對縱向科研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項目組負責提供檢查報告,基層管理單位負責檢查報告的彙總、上報。
對于研究進展緩慢的項目,基層管理單位要進行督促;課題組要撰寫工作報告,向科研項目管理部門說明原因及改進措施,學校科研項目管理部門可視情況下發整改通知書。對私自中止項目或被撤銷項目的主要責任者,學校将扣除因該項目發生的科研獎勵,并依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十七條 無正當理由不參與年度檢查的項目,學校可暫停項目經費的使用。
第十八條 科研項目應按期結題,具體結題要求按照相應項目主管部門制定的項目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章 項目經費管
第十九條 科研項目經費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項目經費使用由項目負責人負責。學校财務部門、審計部門、科研項目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經費的使用。
第二十條 科研經費支出經項目負責人簽字後到财務部門報銷。其中:
1、外撥經費:項目合同書中明确有外撥經費的,按規定簽定任務和經費外撥合同書,經科研項目管理部門審批後,辦理相關經費撥付手續。
2、代購設備:按照合同約定由我校購置且作為科研成果交付課題委托方的設備,經科研項目管理部門審批後支付。涉及進口設備的相關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
3、單筆開支10萬以上的(含10萬元)由科研項目管理部門審批後支付。
第二十一條 由項目列支的會議費、差旅費、小額材料費和測試化驗加工費等,原則上要使用公務卡結算。特殊情況下未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由基層管理單位審批。設備費、大宗材料費和測試化驗加工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等支出,原則上應當通過銀行轉帳方式結算。
第二十二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利用科研經費購置的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其所有權歸學校,并按學校規定辦理固定資産手續。
第二十三條 項目經費的支出和使用按照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及項目合同書(項目任務書、項目協議書)、經費預算表執行。
第二十四條 項目結項後,項目結餘經費除上級部門另有規定外,2年内用于原課題組科研活動。2年後仍有結餘經費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原下達單位收回或歸學校科研發展基金使用。
第六章 項目結題驗收與成果管理
第二十五條 基層管理單位及項目組應積極配合科研項目管理部門組織的項目驗收結題工作,項目驗收結題流程參照相關主管部門的具體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項目研究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論文、專著、專利、軟件等),其知識産權歸學校所有;項目合同中另有約定者,按合同約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經相關部門審定需要保密的項目成果,按照國家有關保密要求執行;非涉密成果通過評議或鑒定後應向社會公開,注重知識産權保護,使科研成果盡快轉化應用,産生社會經濟效益。
第二十八條 科研項目管理部門在項目結項後負責将科研檔案整理歸檔。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凡是我校承擔的科研項目,必須經科研項目管理部門登記備案,方可作為科研考核、職稱晉升等項工作的有效依據。
第三十條 本管理辦法的内容如與科研項目主管部門頒布的項目管理辦法不一緻,以相應的管理辦法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管理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原《bevictor伟德官网縱向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校科字〔2006〕2号)文件即行廢止。
第三十二條 本管理辦法由科學技術處、社會科學處負責解釋。